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作者:王卫东  时间:2014-09-01 13:00:00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按照总行纪委《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点时间节点深入推进的精神,切实抓好学院节假日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工作,现重申以下要求:

    一、各党支部、各部门在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借用公务车辆等。

二、学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廉洁自律的表率,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零容忍”。坚决整治搞变通、规避监督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四、学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全面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举报渠道,并密切关注对“四风”问题的舆情反映。各部门负责人要敢抓敢管,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提醒、严肃纠正,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学院纪委反映。

 

                                               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