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图书借阅时限的通知
来源:信息部 作者:信息部 时间:2003-03-12 14:00:00
各位读者: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我部对教师借阅图书的借阅时限调整如下:
1、文学类图书借阅时限调整为2个月,续借1个月;
2、其他类图书的借阅时限调整为3个月,续借1个月。
对学员借阅图书的时限暂不调整。
信息部
二OO三年三月十二日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我部对教师借阅图书的借阅时限调整如下:
1、文学类图书借阅时限调整为2个月,续借1个月;
2、其他类图书的借阅时限调整为3个月,续借1个月。
对学员借阅图书的时限暂不调整。
信息部
二OO三年三月十二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花路29号 邮编:450011 电话:0371-65648848
豫ICP备11019684号-1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5406号 本站已支持IPv6
您的IP地址:218.19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