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附件4之一
来源:院办公室 作者:院办公室 时间:2003-04-25 13:00:00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我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及时和真实地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增收节支的合理化建议,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院实行“一级财务,两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协助院长全面领导学院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学院财务处为学院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经学院批准设立的下属财务部门,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学院统一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各部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和岗位设置,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提出方案,报院党委审批。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我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部门预算主要是指支出预算,各部门的支出预算必须在年度开始前编制。
第九条 我院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第十条 预算编制方法,我院的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各部门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任务、业务实际需要和财力的可能进行编制,并及时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部门预算年度的业务实际需要和财力进行综合平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报经院党委研究审议通过后,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待总行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指导思想,我院对各部门的预算实行定额包干。包干经费只限于与教学、科研和单位业务有关项目的支出,不得以福利或其他形式变相发给个人。
第十三条 按照“定额包干,自求平衡,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包干指标一经确定,不得随便突破、变更和调整。如果突破,必须事前书面签报,该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权,所有单据均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我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及时和真实地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增收节支的合理化建议,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院实行“一级财务,两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协助院长全面领导学院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学院财务处为学院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经学院批准设立的下属财务部门,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学院统一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各部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和岗位设置,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提出方案,报院党委审批。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我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部门预算主要是指支出预算,各部门的支出预算必须在年度开始前编制。
第九条 我院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第十条 预算编制方法,我院的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各部门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任务、业务实际需要和财力的可能进行编制,并及时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各部门预算年度的业务实际需要和财力进行综合平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报经院党委研究审议通过后,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待总行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指导思想,我院对各部门的预算实行定额包干。包干经费只限于与教学、科研和单位业务有关项目的支出,不得以福利或其他形式变相发给个人。
第十三条 按照“定额包干,自求平衡,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包干指标一经确定,不得随便突破、变更和调整。如果突破,必须事前书面签报,该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权,所有单据均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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