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涛荣获“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06-05-31 13:00:00

李红涛荣获“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河南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出决定,对河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在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命名一批“省直文明楼院”荣誉称号。我院宣传部李红涛同志被评为河南省“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决定指出,2005年度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围绕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载体抓起,从示范抓起,从实事抓起,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公民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了新的进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决定对8个省直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121名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命名4个院区为“省直文明楼院”。

决定要求,受到表彰和命名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决定同时要求省直各单位要虚心学习受表彰和命名单位的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推动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河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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