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考官须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9-11-04 07:12:06


一、外派考官由考试中心指定,必要时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外派考官按考务出差办理相关手续。出差前应当确认试卷、答题纸、答案、面试题本密封完好。并与题库使用申请单核对,确保试卷、答题纸、答案、面试题本、面试评分表、财务收据、销毁报告和出差公函等资料齐全。

三、外派考官应当及时、准确、安全地将试卷等考试资料送达考试单位。

四、外派考官可以根据考试单位的需求,对考试单位进行考试考务技术指导。

五、外派考官评阅试卷或参与面试要客观公正,力戒主观,做到评分标准前后一致。

六、考试工作结束,外派考官要监督考试单位销毁或带回全部试卷、答题纸、演草纸等考试资料。考生答题纸可以根据考试单位的要求留存考试单位或由外派考官带回。带回的试卷、答题纸、演草纸等资料要全部交回考试中心。

七、外派考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八、当考试单位有其它要求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考试中心报告,不得擅自做主。

九、考务工作完成之前,外派考官不得在当地会客,不得与当地的亲朋好友联系。

十、外派考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于律己、不得向考试单位提出任何与考务工作无关的要求,切实维护总行题库和学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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