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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教材编写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教材处  作者:教材处  时间:2002-10-18 13:00:00
关于培训教材编写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申报人:
根据学院培训教材建设工作座谈会和自编教材大纲审定会精神,现对培训教材编写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此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
2.此次培训教材的编写,其读者对象主要是参加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因此,教材编写应立足大纲,覆盖考题,在全面覆盖大纲内容、考试内容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进行浓缩提炼,打破传统学历教材模式,突出培训教材特色,树立培训教材品牌。未达到此项条件要求者,将不能通过审验。
3.为了贯彻教材编写的意图,相关内容的编写人员最好与试题库出题人员结合起来。
4.教材编写要做到内容朴实,逻辑严密,尽量避免现有争议的内容和采用一家之言。
5.教材编写要注意学术规范,凡引用别人的观点,必须注明,并附参考文献。并应于“后记”中明确:“文责自负”。
6.培训教材初审将严格对照《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大纲》进行,凡有遗漏或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大纲》差别较大者,视同未按要求完成任务。
7.时间要求:一经立项,必须于2002年12月底之前拿出初稿,并于2003年1月15日前定稿。否则,取消其编写资格,并取消其最近2年内申报编写教材的资格,学院提供的资助将全额追回。由于时间紧迫,请各负责人和编写人员抓住机会,集中精力,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8.字数要求:每本教材的字数限制在12?18万字以内。
9.经费资助:按有关规定,每本教材资助0.1?0.5千元,办理立项手续到完成初稿期间,按50%的比例报销编写费用。教材处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编写教材提供服务。
10.未尽事宜,请参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自编教材建设规划(讨论稿)》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自编教材管理规定(讨论稿)》;或与教材处联系。
特此通知。

                                       教材处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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